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醫療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從事管制藥品成癮治療業務者,應檢附治療計畫,向食品藥物署申請,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但為配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專案計畫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