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母法 第21條 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由起運機構或業者檢附下列資料,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管制藥品運輸憑照:一、起運及運達機構或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管制藥品登記證字號、管制藥品管理人及其專門職業證書字號。二、擬運輸管制藥品之品名、規格、數量及批號。三、運輸原由。四、預定運輸日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