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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動物產品除外之食品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及外源性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詳如附表一及附表二。
該表中未列者,均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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