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第3條 法規: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3條 動物產品除外之食品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及外源性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詳如附表一及附表二。該表中未列者,均不得檢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