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健康食品管理法母法 第7條 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時,或經發給許可證後,其名稱、標籤、包裝、圖案、標示等如有仿冒或影射他人註冊商標之嫌疑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其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