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 第15條 法規: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5條 受託機構於受託期限內,如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該機構之事由,足以影響受託事項之執行時,應即通知中央主管機關,經雙方協議後調整受託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