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 第3條 法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3條 實施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廣告限制規定之行為者,依下列基準判斷其行為數:一、不同品項之產品。二、不同版本之廣告。三、不同刊播媒介之個數。四、不同日之刊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