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附表三,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自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第6條
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