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行政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目
食用牛羊脂衛生標準
第5條
食用牛羊脂衛生標準 第5條
法規:
食用牛羊脂衛生標準
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5條
本標準自
發布
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
上一條
第4條
食用牛羊脂之酸價,應為2.5mgKOH/gfat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
下一條
已是最後一條
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食用牛羊脂之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並來自屠宰時健康之牛或羊所取得之清潔完整且可供食用之脂肪組織,及帶…
第3條
食用牛羊脂應具良好色澤(灰白色至淡黃色),不得有異味或酸敗氣味。
第4條
食用牛羊脂之酸價,應為2.5mgKOH/gfat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