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6條 法規: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6條 專案申請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時,得視實際需要免驗、免貼中文標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