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本辦法所稱固有成方係指我國固有醫藥習慣使用,具有療效之中藥處方,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選定公佈者而言。依固有成方調製(劑)成之丸散、膏、丹稱為固有成方製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