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55條 法規: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八章 品質管制實驗室 第55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應依訂定之抽樣作業計畫,由權責人員執行抽樣。前項計畫之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抽樣方法。二、使用設備。三、樣本數。四、避免樣品污染或變質之防範措施。五、樣品識別資訊。六、抽樣頻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