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8條 法規: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製造、輸入及工廠管理 第8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除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公告者外,應完成工廠登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其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中央主管機關得執行現場檢查。化粧品之國外製造場所,準用前項規定。第一項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定之;第二項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