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 第7條 法規: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7條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檢舉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