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14條 法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14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