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7條 法規: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7條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申請後,應於七日內就預防接種受害情形進行調查。地方主管機關應將前項調查結果填入預防接種受害調查表,連同申請書、疑似受害人就醫病歷及相關證明資料,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審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