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21條 法規: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21條 救濟給付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核定結果,一次撥付請求權人。但審定結果需視預防接種受害人之受害程度或治療情況分次給付者,不在此限。救濟給付應於救濟給付行政處分送達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撥付手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