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相關法規 傳染病防治法母法 第4條 本法所稱檢驗,指為確定診斷或研判疫情,由實驗室就相關檢體進行化驗、鑑定或其他必要之檢查等行為。 本條定義的名詞 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