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管制藥品成癮替代治療(或稱維持治療)之實施,依精神衛生法及物質使用障礙症治療及生活重建業務之指定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