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 第3條 法規: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3條 前條喪葬補助費之請求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一、配偶。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三、父母。四、兄弟姊妹。五、祖父母。六、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七、一親等直系姻親。前項請求權人如為二人以上者,應推由一人代表領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