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4條 法規: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14條 機關(構)及場所應有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並訂定員工洗手標準作業程序及查核機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