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二章 儲備及調度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防疫物資安全儲備模式,以因應全國防疫需求及調節防疫物資需要,並應定期檢討之。地方主管機關應建立防疫物資安全儲備模式,以因應轄區內公共衛生及防疫需求,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