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一章 通則 第3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防疫資源系統,指中央主管機關就防疫人力、物資及設施等建立之有關資料庫,其類別區分如下:一、防疫人力資料庫。二、防疫物資資料庫。三、防疫設施資料庫。 本條定義的名詞 防疫資源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