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5條 法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5條 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設有宿舍者,不得以當事人為感染者為唯一理由,拒絕其住宿或予其他任何不公平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