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8條 法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下列費用,不予補助:一、掛號費、膳食費、證件費、病房差價及其他非屬治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醫療費用。二、不依第六條第三項或前條第一項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所為之處方。因醫療過程而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血友病病人,不受前項第一款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