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2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定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應自感染者確診後,醫師首次開立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藥品處方之日起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