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3條 法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第3條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由查獲地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執行,並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醫療院所等專業機構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