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藥劑生非加入所在地藥劑生公會,不得執業。
藥劑生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