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藥師非加入所在地藥師公會,不得執業。
藥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