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醫師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3條 醫師之獎勵,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書面嘉獎。二、頒發獎狀。三、頒發獎牌。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獎勵,應以公開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