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法規: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事放射師法母法 第9條 醫事放射所停業、歇業或受停業、撤銷或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其所屬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應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停業、歇業或變更執業處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