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法 第43條 法規:醫事放射師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獎懲 第43條 醫事放射所之負責人受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時,應同時對其醫事放射所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醫事放射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人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