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14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適當機構辦理空中救護人員之訓練。前項空中救護人員訓練課程,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