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管理辦法(94.11.24訂定) 第2條 法規: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管理辦法(94.11.24訂定)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以下簡稱接骨技術員),指依民國六十四年九月九日發布之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領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登記證之人員。 本條定義的名詞 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