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喪葬費補助標準 第2條 法規: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喪葬費補助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2條 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其喪葬費之補助標準如下:一、捐贈眼角膜者,補助新臺幣五萬元。二、捐贈前款以外之器官或捐贈多重器官者,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