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 第4條 法規: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4條 請求權人依第二條規定申請生產事故救濟給付時,得填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醫療機構、助產機構代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