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衛生醫療設施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4條 法規:民間參與衛生醫療設施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綜合規劃目 第14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終止接管營運時,接管人應就接管營運之財產進行清算,如有賸餘財產,應移交民間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