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1條 法規:性騷擾防治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11條 性騷擾事件之調查,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