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為防治性侵害犯罪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
- 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性侵害犯罪:指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百三十…
- 第4條本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事項如下:一、社政主管機關:被害人保護、扶助與定期公布性侵害相關統計資料及其…
- 第5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事項:一、規劃、推動、監督與訂定性侵害防治政策及相關法規。二、督導有關性侵害防治事項之執行。三、協…
- 第6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勞政、新聞、戶政與其他相關機關、單位之業務及人力,設立性侵害防…
- 第7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及犯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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