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46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罰則 第46條 違反第七條第四項保密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未通報或未依時限通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