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第22條 法規: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22條 推動社區發展業務績效良好之社區,各級主管機關應予左列之獎勵:一、表揚或指定示範觀摩。二、頒發獎狀或獎品。三、發給社區發展獎助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