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相關法規 公益勸募條例母法 第5條 政府機關(構)及勸募團體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辦理公開徵信時,應刊登於所屬網站或發行之刊物;無網站及刊物者,應刊登於新聞紙或電子媒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