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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保險人得就有關本會議之議題,向相關團體或專家諮詢;其提供之意見,得以書面方式,併入本會議提案內說明。
被諮詢之團體代表或專家,經主席指定者,得列席本會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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