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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積欠保險費或滯納金,經通知仍未繳納者,保險人得以應支付之醫療費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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