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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無故拒絕為保險對象提供醫療服務,並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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