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1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12條 第三人或責任保險人未依前條規定給付,保險人得函催限期給付,逾期仍未給付者,得逕行依法訴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