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第5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5條 申請人應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保險人辦理:一、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二、申貸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者,應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開立之繳費通知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