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第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規定情形者,得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申請無息貸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