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8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法母法 第六章 附則 第68條 保險人每年應公告之事項如下:一、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三類保險對象適用之投保金額。二、依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平均保險費。三、依本法第二十九條所定之眷屬人數。四、依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平均投保金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