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
但有遭受家庭暴力等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